10月2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洪江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薛宏、邵二玲、李桂强,秘书长毕忠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一府一委两院”、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廊坊市农村公路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2年市本级预算第三次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2021年市本级决算和全市总决算情况的报告、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全市就业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市“八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的审查报告;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廊坊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市政府关于廊坊市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市监察委员会落实廊坊市人大常委会对《廊坊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关于全市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检查《廊坊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廊坊市农村公路条例》;表决通过了《廊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2年市本级预算第三次调整方案(草案)的决定》《廊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1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职事项。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大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要坚持真学真懂,带头强化学习、带头领悟精髓、带头宣讲贯彻,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上力求实效。要坚持真信真用,始终站稳人民立场,确保在人大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群众的声音、反映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着力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廊坊实践。要坚持真抓真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出台精品良法,围绕法律法规有效贯彻实施开展监督,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记者: 吴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