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蒋洪江
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市委工作重心和全市发展大局,依法履职,锐意进取,圆满完成了任期目标,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市委高度重视和支持人大工作,每年听取人大工作汇报,专门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系列文件,对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部署。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积极贯彻市委决策部署,使市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使市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届人大向市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235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30人次,确保市委工作意图、人事意图的圆满实现。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在大局下定位、在大局下履职,努力做到党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党委工作主题明确到哪里,人大力量就汇集到哪里;党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党委工作重点指向到哪里,人大监督就推进到哪里。围绕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组织新机场建设和临空经济区项目视察,专门赴京考察并就对接首都城市总体规划提出具体建议。围绕推动与雄安新区联动发展,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协调市直相关单位加强对南三县的指导对接,并与雄安方面积极沟通,加快推进南三县与雄安新区规划衔接、交通互联、生态共建、经济协同。围绕助推文明城市创建,组织城中村改造、城建提升、断头路打通系列视察,并出台了3部地方性法规。围绕推进疫情防控,及时向全市各级代表发出倡议,依法作出《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决议》,开展公共卫生管理、复工复产和野生动物保护调研检查。围绕提高经济发展活力,紧盯民营经济“二次创业”、开发区能级提升、“放管服”改革组织系列视察调研,并首次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同时,圆满完成市委交办的扶贫、包联和重点改革任务。
二、弘扬法治精神,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常委会注重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使之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用立法的形式及时把改革成果固定下来。
●完善立法工作体系。坚持党委领导立法,报请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确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发挥人大主导作用,修订《廊坊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办法》,规范地方立法程序。扩大社会参与范围,组建地方立法咨询人才库,与高校共建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确立6个立法联系点,聘请34名专家教授担任立法顾问,为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夯实了基础。
●突出创制性立法。坚持质量和效率并重,围绕市委有要求、实践有需要、群众有期盼的重点领域、热点问题,颁布实施《廊坊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廊坊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廊坊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廊坊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廊坊市养犬管理条例》《廊坊市国土绿化条例》等6部地方性法规,形成了廊坊地方立法从无到有、进程加速的工作格局。其中,《廊坊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入选年度全省十大法治成果,《廊坊市国土绿化条例》作为河北首部绿化方面的专项法律规范,填补了全省地方立法空白。
●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把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为落实党委重大决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制定出台了《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围绕解决市“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针对“十三五”规划收官、临空经济区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社会治理、应急处置等方面作出42项决议决定。其中,《关于优选绿化植物提升绿化品质的决议》得到省人大常委会高度肯定,批转全省予以推广。
●积极维护法制统一。带头尊崇宪法,认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高质量完成涉及《民法典》的3项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实现省市县三级电子报备网络平台互联互通,累计审查规范性文件106件,努力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突出监督实效,助力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常委会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共听取审议市“一府两院”专项报告、议案79项,组织调研、视察、执法检查150余次,作出审议意见500余条。
●加强财经领域监督。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态势,加强计划、预算审查监督,批准预算调整方案,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定期听取政府债务汇报,对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组织“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调研,审查“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开展科技进步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一条例”和专利条例等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资源要素优化配置。
●加强环保领域监督。聚焦环保重点问题,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助力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对大气污染防治、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禁止露天焚烧作物秸秆等方面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组织推进清洁能源利用专题调研,开展“煤替代”“散乱污”治理视察。围绕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视察全市河道治理情况,开展水污染防治、固废污染防治、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等方面执法检查。
●加强民生领域监督。关注“舌尖上的安全”,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视察餐饮摊点管理和小餐桌专项治理情况。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组织幼儿园建设移交情况视察,调研学前教育工作,开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回应群众就医需求,开展妇幼健康、医养结合专题调研和中医药法执法检查。助力民生改善,开展农村低保、全民健身、就业促进等专题调研。关注社会事业发展,开展图书馆法、红十字会法、防震减灾法等执法检查,组织文物保护和旅游业发展等专题调研。
●加强三农领域监督。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全市精准扶贫脱贫专题调研,组织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跟踪检查。推动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全市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土地承包确权、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林下经济和种子市场等专题调研,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围绕发展节水型农业,开展重点水利工程视察、节约用水专题调研和省地下水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加强社会治理领域监督。围绕助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调研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建设、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情况,就加强检察建议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作出决议决定。深入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情况视察,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聚焦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对禁毒法、网络安全法、律师法、宗教事务条例和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等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常委会坚持守正创新,主动适应人大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积极探索监督工作新方式、新手段,推动人大监督向多层次、全方位的实质性监督转变。通过引入现代信息技术,推动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构建了覆盖全域的预算联网监督体系;综合运用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监督手段,变单一模式的监督为立体式监督;通过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实行跟踪问效监督,构建审议、反馈、评价相衔接的监督运行机制;通过三级人大、五级代表上下联动,连续开展三项联动监督、“6+1”联动监督、四项联动监督,形成监督整体合力,推动解决了一批难点堵点问题,建立健全了系列长效工作机制,取得良好监督成效。
四、改进代表工作,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常委会始终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履职载体,提升服务水平,支持和保障代表发挥主体作用。
●厚植人民情怀。坚持从人民利益出发,依靠人民做好工作,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调查研究注重深入基层实际,既关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充分考虑群众最广泛、最长远的利益需求。启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工作,每年征集确定10件民生实事进行跟踪监督,实现政府决策与群众需求精准对接,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强化代表服务。健全代表培训机制,制定人大代表培训计划,先后举办培训班21期,累计培训代表950余人次。拓宽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渠道,落实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完善向代表通报情况和征求意见机制。加强履职管理,建立市人大代表履职档案,出台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梯形代表网络等制度,指导县乡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
●搭建工作平台。按照“全覆盖、制度化”的要求,高标准建设311个代表联络站。丰富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拓展代表参与立法调研、监督检查、工作评议、重大事项决定的深度和广度,组织代表参与“三大攻坚战”、文明城市创建、重点项目建设等重大活动。疫情防控以来,全市各级代表2100余人参与其中,累计捐款捐物3200余万元。加强重点督办和调研走访,办理代表建议589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建议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99%以上。
●做好换届选举。坚决贯彻换届选举部署要求,落实常委会工作责任,出台换届选举工作意见,认真组织筹备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加强县乡人大换届工作指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平稳有序进行。配合组织部门严把代表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全市共选举产生新一届市县乡三级代表9367名,代表素质进一步提高。
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常委会坚持强本固基,全面落实新责任新担当,大力加强政治、思想、能力、制度、纪律、作风建设,积极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强化政治引领。把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作为头等大事,切实扛起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责任,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汲取奋进力量。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作风纪律建设,抓好机关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提升党建水平。加强队伍建设,优化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
●强化制度保障。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和组成人员守则,规范常委会会议报告、审议意见交办等制度,常委会运行更加规范有序。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发挥专委会人才的专业优势。积极推进智慧人大建设。建立机关“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权力运行监控、目标绩效管理等制度,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召开主任会议49次,常委会会议34次,专委会会议86次。
●强化工作指导。建立与基层人大的常态化联系机制,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和上下联动活动。调研督导县乡人大规范化建设,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协调解决制约基层人大工作的难点问题,县级人大“一室四委”机构设置实现全覆盖,乡镇人大全部配齐主席、专职副主席和工作人员,县乡人大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工作活力明显增强。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在历届常委会工作的基础上,边学习、边实践、边总结、边提高,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我们深切体会到:
——必须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只有自觉置身于党的领导之下,紧随时代节拍、紧跟党委部署,找准切入点、明确发力点,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才能更好地发挥出人大工作优势,更广泛地凝聚起社会共识,人大工作才能更有作为。
——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把更多的目光投向民生,让更好的立法体现民意,以更强的监督增进民利,用更加生动务实的履职实践,切实把服务群众落到实处,人大工作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必须依法履职行权。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遵循。人大行使每一项权力、作出每一项决定、开展每一项活动,都要严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为准绳。只有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开展工作,才能更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必须做到同心同向。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方向一致、目标一致、使命一致。只有始终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促进,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共同推动问题解决,才能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
——必须勇于开拓创新。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内在动力。只有坚定制度自信,不断地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积极探索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机制、新手段,才能更好地应对新挑战、解决新问题,才能使人大工作在传承创新中发展进步。
刚刚闭幕的市第七次党代会,深刻审视廊坊历史方位,确立了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总体要求,描绘了全面建设“五个廊坊”、争当“三个排头兵”的宏伟蓝图。市政府工作报告着眼大局、把握大势,深入贯彻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明确了推动蓝图变为现实的路径、方法和举措。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展望未来,人大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建议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发挥制度优势,集中群众智慧,依法履职尽责,汇聚起廊坊新一轮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
——更好推动地方立法精准化。立足“小切口”、做足“小快灵”,多制定符合廊坊实际之法、改革发展管用之法、人民群众期待之法。
——更好推动监督工作效能化。用好用足各种法定监督手段,坚持靶向发力、综合施策,不断增强监督刚性,提高监督实效。
——更好推动重大事项决定科学化。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实施形式、细化决定范围,不断增强重大事项决定的前瞻性、计划性、可操作性。
——更好推动代表履职常态化。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完善履职载体,创新履职服务,畅通履职渠道,推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更好推动自身建设规范化。把政治建设贯穿始终,持续抓好队伍建设,夯实制度基础,提升能力素养,锤炼过硬作风,不断展示新担当、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