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听取和审议廊坊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4.听取和审议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5.审查市七届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
6.决定廊坊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等八个专门委员会的设立,表决通过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
7.选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