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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开发区改革发展的意见》

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开发区改革发展的意见》
16项措施推动开发区深化改革创新发展

 

到2018年,全省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的比重将达到50%以上

本报讯(记者许卫兵)日前,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开发区改革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全省开发区要突出改革和发展两大主题,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着力破解要素制约,着力实施创新驱动,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把开发区打造成为全省新兴产业的聚集区、创新驱动的策源地、改革开放的桥头堡、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到2018年,全省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的比重将达到50%以上。

《意见》明确了全省开发区的发展目标——到2018年,全省开发区财政收入占全省的比重将达到45%以上;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占全省比重分别达到55%、50%以上;到2018年,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外贸出口总额占全省比重均达到55%以上;到2020年,平均投资强度达到250万元/亩以上,亩均税收达到15万元/年以上;到2020年,全省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20%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到2020年,从业人员达到500万人,累计新增150万人左右,成为当地就业岗位的主要来源。

6大措施深化开发区体制改革,增强开发区发展活力

为推动全省开发区发展,《意见》出台了6项改革重点措施:

实施优化整合。各县(市、区)管理的省级开发区,实行“一县一区、一区多园”,现有两个以上的,整合为一个开发区。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对直接管理的省级开发区要优化整合,原则上实行“一区多园”,集中力量打造1个重点开发区。

健全管理机构。对已有机构、编制的开发区,按照“一县一区、一区多园”整合后,由机构编制部门进行机构编制整合、调整和清理;对没有机构、编制的开发区,由机构编制部门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根据开发区的规模和经济发展情况,落实机构编制,组建管理机构,2016年底前全部完成。

明确责任主体。市、县(市、区)党委、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开发区工作的责任主体。市直接管理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由市委常委兼任;县(市、区)管理的省级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和管委会主任由所在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分别兼任。经批准设立为副厅级管理机构的国家级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由所在市市委常委或副市长兼任的,管委会主任按副厅级干部配备。

深化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赋予并落实开发区中层干部任免权,实行任免后备案。开发区干部管理,要形成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机制。

推行行政高效化。赋予开发区同级政府相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到2016年底前,开发区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能全部落实到位。开发区要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支持开发区行政审批相对集中,实行集中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统一反馈机制,实现“园区事园内办结”。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原则上都要设立行政审批局,实行一枚公章管审批、一个部门管市场、一支队伍管执法,2016年底前开始运行。

推行市场化运营机制。推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机制,引入社会资本主导、参与开发区或“区中园”的设计、投资、建设、招商、运营和维护,采取市场化运作机制破解资金筹措难题,运用专业化招商破解项目引进难题,构建全链条创新生态体系破解转型升级难题。

10项举措提高开发区承载力,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

《意见》明确了推动全省开发区创新发展的10项举措:

强化规划引领。根据我省“三区一基地”功能定位及各专项规划、省“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2016年底前,各市编制完成或调整完善全市开发区发展规划,明晰各开发区产业发展定位和主导产业。

完善基础设施。围绕投资者、创业者和从业者需求,健全载体功能,优化综合环境,提高服务产业、企业发展的承载能力和供给水平。已经实现“九通一平”的开发区,要顺应转型升级要求,加快从单一工业开发向多功能配套的综合开发转变,从产业服务平台向创新发展平台延伸,形成“信息通、市场通、法规通、配套通、物流通、资金通、人才通、技术通、服务通+双创平台”的“新九通一平”,打造宜业、宜创、宜居的升级版投资环境。

加速产业聚集。在全省选择产业特色鲜明、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开发区,分期分批设立100家省级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积极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到2018年,全省开发区优势主导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开发区总量比重达到50%以上。到2020年,全省主营业务收入超2000亿元的开发区达到5家,超1000亿元的达到20家,超500亿元的达到50家。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施“转型升级四个计划”,力争“十三五”期间建设5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和知名品牌。实施骨干龙头企业提升计划,每年选择500家优势企业,优先支持企业项目建设、技术改造、战略重组;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每年选择1000家高成长企业,强化融资服务、市场服务、公共服务;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重点支持研发平台建设、新产品开发和智能化发展;实施上市后备企业推进计划,培育和挖掘有潜质、有前景的企业并支持其上市融资。

积极对接京津。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打造高标准、高质量对接平台,加强产业配套能力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定向精准承接京津产业和创新资源转移,把开发区建设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新的增长点。按照合作共建、产业互动、协同发展原则,重点建设一批战略性标志性产业集聚和转移承接示范园区,加快推进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河北·京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验区、北京(曹妃甸)现代产业发展试验区、中关村海淀园秦皇岛分园、白洋淀科技城等重点平台建设。

实施创新驱动。围绕开发区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产业技术研究院,推动行业重大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增强招商引资实效。聚焦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主责主业,加强招商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创新招商方式,大力推行产业链招商、集群招商、专题招商、板块招商、以商招商、委托招商、以人才引项目、与专业招商机构合作等方式,增强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吸引以全球500强、国内500强为重点的企业到开发区投资兴业,提高合同履约率、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

提升特殊区域开放水平。加快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发展,石家庄综合保税区要尽快通过国家正式验收、封关运行,黄骅综合保税区力争早日获得国家批准,加快曹妃甸申报设立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进度。

推进集约绿色发展。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始终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聚集”原则,严格开发区项目准入门槛,重点把好项目土地投入产出、能评、环评、安评关,严禁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益项目上马。促进产城融合。发挥开发区聚集产业、吸引就业的积极作用,推进以产兴城、以城带产、产城一体、城乡联动发展,生产、生活和生态融合发展,促进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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