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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明确2016年四项重点工作

新华社北京4月21日电(记者 周玮)体系不完善、服务效能不高、发展不均衡是当前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最迫切问题。对此,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21日明确的2016年重点工作,将继续围绕这些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制度设计和改革实践。

当日召开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了协调组2016年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四项重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和公共文化服务立法工作,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立法进程和文物保护法修订工作,并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出台后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二是全面推进文化扶贫工作。督促中西部22个省区市制定落实“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的具体实施方案,实施好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

三是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强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加强文化志愿服务,探索农村文化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四是抓好重点改革任务落实和督察工作。继续做好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同时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重要政策文件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察。

据了解,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于2014年成立。成立两年来,协调组各成员单位在重大事项、重大政策会商上始终保持密切沟通合作,探索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会商机制、共同调研机制和督察机制,有效增强了工作的系统性、协同性、整体性,已成为整合各部门优势资源、共同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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