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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 《关于认定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 作出显著成绩模范市民的决定》

为进一步唱响“创城 我们一起”主旋律,发掘和宣传市民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全市人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月5日,廊坊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决定,认定齐爽等1156名市民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模范市民”。

决定指出,2020年11月,廊坊市荣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实现了全市480万人民的创城之梦。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担当尽责、扎实工作,默默付出、无私奉献的模范市民。希望受到认定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激励引导人们争做崇德向善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决定要求,全市上下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不记初心,牢记使命,勇于开拓创新,推动廊坊全国文明城市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为加快建设创新廊坊、数字廊坊、健康廊坊、平安廊坊、品质廊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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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共廊坊市委宣传部 中共廊坊市委讲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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