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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正式实施!1月份一大批新规将施行,影响你我的生活

《民法典》正式实施、部分商品进口关税调整、《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河北省调整住院报销比例……2021年1月,一大批新规将施行,影响你我的生活。

●国内

>>《民法典》正式实施,9部法律同时废止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民法典全文共1260条,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和附则。民法典无所不包,从衣食住行到生老病死、商品交易,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市场经济的基本法、社会学意义上的宪法。

《民法典》实施后,我国现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同时废止。

>>国防法修订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国防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国防法规定了我国国防活动的基本原则,明确宣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奉行防御性国防政策”;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积极推进国际军事交流与合作,维护世界和平,反对侵略扩张行为,充分体现了我国爱好和平、反对战争的一贯主张。

>>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新规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我国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

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883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其中,为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对第二批抗癌药和罕见病药品原料、特殊患儿所需食品等实行零关税,降低人工心脏瓣膜、助听器等医疗器材以及乳清蛋白粉、乳铁蛋白等婴儿奶粉原料的进口关税。

>>新修改的国旗法、国徽法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改的国旗法规定,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春节和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纪念日,各级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以及大型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应当升挂国旗;企业事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居民院(楼、小区)有条件的应当升挂国旗。

新修改的国徽法明确,公民在庄重的场合可以佩戴国徽徽章,表达爱国情感。

>>《退役军人保障法》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作为我国第一部关于退役军人的专门法律,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改革要求,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为退役军人工作提供法治保障,更有力地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河北省

>>河北省“垃圾分类”进入法治时代


2019年7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这是全国首部以“垃圾分类”命名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为“四分法”,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种。关于处罚力度,《条例》强化全程分类刚性约束,规定个人混合投放垃圾,最高可罚100元;单位混装混运,最高可罚50万元。

>>河北将取消医保个人(家庭)账户

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为城乡居民医保。原新农合、原城镇居民医保中有个人(家庭)账户的,也带进了城乡居民医保。有的地区在统筹城乡居民医保的过程中,设置了个人(家庭)账户过渡。

2021年1月1日起,河北省全面取消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建立门诊统筹制度。门诊统筹制度实施后,城乡居民也和城镇职工一样享受门诊的报销待遇,这样看病报销会越来越方便,获报销比例也会慢慢提高。

>>《河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实施

为促进各类纠纷合理分流,条例明确了和解、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等七种化解途径,为群众提供多样、便捷、高效的化解纠纷服务。条例还提供了引导次序,鼓励当事人通过协商自行达成和解,自行协商有困难的,可以邀请调解员、律师等参与协商,促成和解;不愿和解或者和解不成的,引导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不宜调解的,申请行政机关或者仲裁机构处理。

《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河北调整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


河北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以上,医保统筹基金住院分段报销比例调整为:在职职工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统筹基金支付额3万元(含)段,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1%、88%、83%;统筹基金支付额3—7万元(含)段,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3%、90%、85%;统筹基金支付额7—20万元(含)段,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5%、92%、87%。以上各支付段,医保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再提高1个百分点。

新规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河北:取消省本级“非因工意外伤害”备案

2021年1月1日起,河北省取消省本级“非因工意外伤害”备案,进一步提升医保服务水平,简化就医流程,方便参保人就医。参保人可通过直接结算和手工报销两种方式进行结算(报销)。

●河北各地

>>《邢台市养犬管理条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邢台市养犬管理条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邢台市养犬将实行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每户限养一只,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

《条例》对养犬行为规范予以完善和细化:规定携犬乘坐电梯应当避开电梯使用高峰时间,并采取怀抱、装入犬袋犬笼或者为其配戴犬嘴套等有效措施;携犬乘坐出租汽车等小型交通工具,应当征得驾驶人同意;一般管理区单位饲养的护卫犬只,不得离开护卫场所。

>>《秦皇岛市沿海防护林条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适用于秦皇岛市海岸高潮线起向陆地延伸1000米及3个沿海国有林场范围内的29万余亩沿海防护林,明确此范围内的国有有林地和划定为公益林的非国有有林地全部为禁止开发区域,严禁不符合沿海防护林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通过立法对沿海防护林实行严于国家标准的特殊保护。

>>《承德市快递市场管理条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在促进行业发展方面,明确了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提出了推动快递末端基础设施建设和快递业务向农村延伸的规定;在安全方面,进一步强化了部门联动配合,明确了安全源头治理的原则,同时更加重视用户信息保护;在服务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进一步细化了收寄规则,明确了两次免费投递和智能投递设施使用规则,并确定了快递企业违反快递服务标准的法律责任。

>>沧州出台河北省首个船舶污染物管理规定

《沧州市船舶污染物监督管理规定》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河北省首个由地方政府发布的规范船舶污染物管理的规定。《规定》以保护和改善环境、推动绿色港口建设为目标,旨在解决船舶污染物管理职责不清、协调不畅、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河北新闻网新华社、央视网、燕赵都市报、燕赵晚报等,编辑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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