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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第十届社会科学成果评奖工作启动
中共廊坊市委宣传部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廊坊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关于做好廊坊市第十届 社会科学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据《廊坊市社会科学奖励办法》的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今年将组织开展廊坊市第十届社会科学成果评奖(2014--2015年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依据《廊坊市社会科学奖励办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社会科学成果,奖励在社科研究中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激励广大社科工作者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奋发作为,大力繁荣发展全市社会科学事业,为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实现廊坊“绿色发展、高端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理论支撑与智力支持。

       二、参评对象与范围

       凡廊坊市社科工作者于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以第一次付梓时间为准)并以印刷出版物、电子出版物为载体的社会科学专著、译著、教材、古籍整理文献、通俗读物、史志、工具书;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报刊和市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内部报刊上发表的论文和应用性决策咨询报告;未作公开发表被市级领导机关采纳,以市委、市政府文件转发(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签批)并取得实际效果的应用研究成果。

       三、奖励名称、奖励方式

      (一)本次评奖分为“廊坊市社会科学特别奖”和“廊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两类。

      (二)廊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分为著作类、论文类,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佳作奖。

      (三)廊坊市社会科学特别奖由市政府授权市社科联核准授予;廊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由市社科联核准授予。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四、评选标准

       根据《廊坊市社会科学奖励办法》中关于获奖成果的基本标准和等级奖的具体规定执行。

       五、评奖步骤与方法

      (一)申报

       1、申报需提交的材料共4项:

      (1)由申报人填写的《廊坊市第十届社会科学成果评奖申报表》2份(电子版可登录廊坊干部理论教育网http://lflljy.lf.gov.cn/“社会科学”栏目下载);

      (2)申报著作类成果,需提供著作原件1份;申报论文类成果需提供原件1份和3份复印件(需复印报刊封面、刊号、目录、正文、封底),原件经审核后可退回;

      (3)申报者个人简历1份,300字左右,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学历、工作单位、职务(职称)、2014年-2015年主要研究成果及获奖情况,需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地区)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4)申报成果简介1份,论文类500字左右,著作类2000字左右,主要是对申报成果的内容、创新点进行介绍;

申报表、申报者个人简历、成果简介、论文类成果需同时报A4纸版和word格式电子版。

       2、申报方式:

       集中申报。将参评材料报送至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或各市属社科学会(协会、研究会)或各大中专院校科研部门,由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大中专院校科研部门,统一向市评奖办公室申报。

      (二)初评

       由初评组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认定,写出评语,提出奖励等级意见。

      (三)复评

        由从事社会科学工作的专家、学者进行阅审、评议,提出复评结果。

      (四)终评

        由市社会科学成果奖励评审委员会(简称市评审委员会)评委进行集中评议、审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评奖结果,报请市评奖领导小组批准。

      (五)公示

        对确定的拟奖励成果,在《廊坊日报》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奖励

        1、印发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廊坊市第十届社会科学成果评奖获奖成果的通报》

        2、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七)编辑《廊坊市第十届社会科学成果评奖获奖成果汇编》。

        六、时间安排:

       2016年3月22日至4月30日为申报阶段;

       5月至9月为初评、复评、终评、公示、奖励、编辑《获奖成果汇编》阶段。

       七、组织领导

       廊坊市第十届社会科学成果评奖工作在市社科成果评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第十届社科成果奖励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市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奖办公室(设在廊坊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地点:廊坊市广阳道300号实验中学教学楼B楼210 、211室,联系电话:2339715、2339712,电子邮箱lfskpj@163.com),负责申报及组织初评、复评、终评、公示、编印《获奖成果汇编》等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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