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传媒网讯(记者 孟洁 郑晨子)近日,河北省大气办公布了2019年4月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并依据《河北省城市及县 (市、区)环境空气质量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 (试行)》对考核排名靠前和落后的市、县(区、市)进行相应数额的奖励和减扣。此次考核当中,我市总计获得奖励258万元,无一县(市、区)被减扣。根据通报,空气质量考核排名综合得分从好到差的顺序依次是:廊坊市、保定市、沧州市、石家庄市、衡水市、唐山市、邢台市、邯郸市,按照《办法》第五条规定,对廊坊市、保定市、沧州市分别奖励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对邯郸市、邢台市、唐山市分别扣减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 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134个县(市、区)4月份空气质量考核排名中,空气质量考核排名综合得分前10名(从第1名到第10名)中,包括我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三河市、广阳区(包括廊坊开发区)、安次区,分别位于第一、第二、第六、第九、第十,获得的奖励数额分别为50万元、46万元、30万元、18万元、14万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综合得分后10名(从倒数第1名起)县(市、区)中,不包含我市各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