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5.6%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段丽茜)日前,生态环境部公布4月和1-4月全国空气质量状况。4月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5.6%,同比上升11.9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3%。1-4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3.2%,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8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
此外,生态环境部近日公布了今年2月份和3月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降尘监测结果。2月份,“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2.8–17.3)吨/平方千米·月,平均为6.6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下降33.3%。其中,晋城、滨州、长治、沧州、安阳、天津、淄博、保定、北京、菏泽、衡水、邢台、济宁、濮阳、济南、郑州、德州、鹤壁、邯郸、新乡、石家庄、焦作、廊坊、开封和唐山市等25个城市降尘量小于9吨/平方千米·月,达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的各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平方千米·月的要求;聊城、阳泉和太原市等3个城市降尘量大于9吨/平方千米·月。
3月份,“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5.8–19.5)吨/平方千米·月,平均为10.2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下降1%。其中,晋城、北京、长治、鹤壁、淄博、新乡、保定、石家庄、滨州、天津和焦作市等11个城市降尘量小于或等于9吨/平方千米·月;邯郸、开封、沧州、济宁、濮阳、郑州、安阳、邢台、廊坊、德州、济南、唐山、衡水、菏泽、阳泉、聊城和太原市等17个城市降尘量大于9吨/平方千米·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