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三级协同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
——《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清理整合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
根据统计,全国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目前已开设政务新媒体数量日渐增多,然而,“一哄而上”跟风建设,后期运维财力人力却跟不上;“僵尸应用”应付管理,内容推送、互动服务远离百姓等情况仍时有发生。
为规范政务新媒体,实施意见提出,各市、县(市、区)政府和雄安新区管委会应开设微博和微信,其他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规范开设。单位内设机构原则上不得单独开设政务新媒体,禁止任何个人以单位名义开通政务新媒体。同时,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无力维护的账号坚决关停清理。
建立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机制
当前,一些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发布不严谨、建设运维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依然突出。
为加强内容建设,实施意见提出,政务新媒体应建立信息发布三审机制,权威稿件、事项通知、回应网民咨询等由处(科)室工作人员采写自审,处(科)室副职二审,处(科)室正职三审,涉及行政区域内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及民生领域重大事项的重要稿件由单位分管负责人再审,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重大舆情应对稿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终审,必要时会同宣传、网信、公安等有关部门共审。
提高政务信息发布质量,实施意见明确,应建立原创激励机制,重视内容原创性,提高原创信息比例,尽量做到“权威信息原创发布”。同时,主办单位还应建立网络内容巡查制度,定期开展巡视检查,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权威。
严禁违法获取超过服务需求的个人信息
为强化对政务新媒体安全运行监管,实施意见要求,政务新媒体工作要配置专用设备,做到专机专用、专人专用,严禁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严禁接入不明网络;安装正版系统软件和杀毒软件,及时升级安装补丁,坚决堵住“开后门”的漏洞。自建移动客户端等应用系统或平台的,应采用最新的安全技术标准设备,加强入侵监测。同时,加强对账号密码的安全管理,提高密码强度,防范密码破译风险。
实施意见特别强调,应强化政务新媒体用户信息安全保护,严禁违法获取超过服务需求的个人信息,严禁公开涉嫌损害用户权益的内容,对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要严格管理,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政务舆情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
政务新媒体不仅仅是媒体,更是政府参与舆论的一个新型工具,是政府走“网上群众路线”的最佳捷径和公信力建设的“窗口”。
实施意见提出,加强政务新媒体舆情回应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建立健全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设立河北省网络舆情联席会议制度,不断提高新媒体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实效。
实施意见明确,对涉及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尤其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持续发布工作进展情况信息。(记者 张怀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