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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被授予2018年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先进市

我省通报2018年度全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考核结果

我市被授予2018年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先进市

本报讯(记者 苗月平 陈正 通讯员 卢艳丽)3月21日,记者从市大气办获悉,日前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2018年度全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考核结果的通报》,全省包括我市在内的9个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为优秀,我市10个县(市、区)在全省考核中全部为优秀。

通报提出,2018年我省坚持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以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整改落实为契机,统筹开展压能、减煤、治企、降尘、控车、增绿等工作,推动了空气环境质量大幅改善,全省空气质量为六年来最好,全省蓝天保卫战取得阶段性胜利。

2018年,廊坊等9城市被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授予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先进市。全省考核为优秀的县(市、区)有112个,其中我市三河市、广阳区(廊坊开发区的考核含在广阳区之内)、香河县、安次区、永清县、大城县、大厂回族自治县、文安县、固安县、霸州市10个县(市、区)考核均为优秀,同时被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授予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先进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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