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的工作导向,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上下功夫,在完善工作机制、保持常态长效上下功夫,在反对形式主义、增强工作实效上下功夫,着力推进城市科学规划、精心建设、精细管理,着力促进城市生产发展、生活宜居、生态良好,着力打造城市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有力推动城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任务落到基层落到实处,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有力推动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提升,有力推动城乡环境面貌、社会公共秩序、公共服务水平、居民生活品质不断改善,有力推动干部群众团结奋斗的精神风貌不断提振,有力推动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在2018—2020年文明城市创建评选周期,中央文明办确定了391个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为督促推动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坚持重在建设、注重实效、久久为功,切实提升创建水平、突出群众满意、确保创建质量,中央文明办组织国家统计局和中央文明委部分成员单位组成测评组,以实地暗访考察、入户问卷调查、网上材料审核三种方式,对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中的141个地级以上城市、城区进行2018年文明城市年度测评。这次测评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指示要求,坚持严格标准从严把关,积极改进测评方式办法,更注重以暗访方式直插现场考察工作实际效果,更注重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效率,更注重以群众满意度认同度为评价标准,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过度留痕,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更好发挥测评“指挥棒”作用,引导推动各地把注意力更多投入到培育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上来,更多投入到服务城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上来,更多投入到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和群众生活质量上来。
经中央文明委领导同志批准,现将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中的141个地级以上城市、城区2018年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结果公布如下:
一、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中的141个地级以上城市、城区2018年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成绩及排名
二、对出现材料造假问题的18个提名城市、城区予以通报批评
对报送的测评工作材料中有个别文件资料存在明显弄虚作假问题的北京市石景山区、河北省保定市、山西省晋城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上海市松江区、江西省新余市、湖南省邵阳市、湖南省益阳市、广东省梅州市、广东省湛江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重庆市大足区、四川省雅安市、青海省海东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18个提名城市、城区予以通报批评。
三、对2018年测评成绩未达到60分的2个提名城市予以通报批评
对2018年测评成绩未达到60分的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青海省海东市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