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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看廊坊】廊坊:困难群体生活保障标准全省领先

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孙泽恒 摄

  长城网廊坊讯(记者孙泽恒)12月4日,记者从廊坊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改革开放以来,廊坊市抢抓机遇,扎实工作,积极发挥社会保底作用,提升服务质量,在民政领域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数据显示,仅2005年以来,廊坊市就先后11次对低保标准进行了调整提高,全市平均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65元提高到693元,增幅达10.6倍;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年1190元提高到11520元,增幅达9.6倍。各项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统筹,保障标准全省领先。

  确保脱贫户不返贫、边缘户不入贫

  2018年,廊坊市共有贫困户2071户5261人(其中包含标注已脱贫不享受政策110户304人)。据廊坊市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延庆介绍,今年以来廊坊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紧紧围绕廊坊贫困人口特点,立足解决贫困人口实际困难,开展了健康脱贫、教育脱贫、助残脱贫、危房帮建、兜底保障、产业就业帮扶以及金融扶贫、科技扶贫等系列脱贫帮扶专项行动,推动各项帮扶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截至目前,廊坊市实现本年度脱贫退出1474户、4189人,圆满完成了与省签订责任书今年脱贫退出4000人的目标任务。下一步,廊坊市将继续抓好后续扶持和巩固提升,对已脱贫的贫困户,做到脱贫不脱政策,巩固提升工作成果;对未脱贫的贫困户,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确保脱贫户不返贫、边缘户不入贫。

  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

  近年来,廊坊市不断完善政策法规、规范日常管理、提高供养水平。目前,全市共有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39所,设计床位4317张,基本满足了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需求。此外,廊坊市下大力度抓好分散供养的管理工作,做好分散供养“四个一”:与每一名分散供养对象签订一份供养协议;供养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一人一折(卡);为每名分散供养对象,确定一个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确保分散供养对象遇事、得病能及时得到救助;为分散供养人员建立包括医疗、生活保障、资金发放、个人基本情况在内的供养档案。

  目前,廊坊市共有孤儿594人,其中集中供养135人,分散供养459人。据李延庆介绍,廊坊市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和《关于调整部分民生保障标准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孤儿保障制度,并将机构供养每人每月1150元、散居供养每人每月70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1440元,加大了保障力度,供养标准目前位列全省第一。同时,将孤残儿童纳入医疗救助保障体系,对孤儿住院费用、门诊费用,在扣除城镇医保、商业保险外,剩余费用给予100%报销,对于考取高等院校的孤残儿童入学费用进行全额资助。

  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廊坊市对困难群众在生活、医疗、住房、教育等四个方面发生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困难,通过发放救助金、发放实物、提供临时住所等形式及时给予解决。2009年,廊坊市率先在全省建立了低保家庭贫困大学生全额助学政策,由福彩公益金和新奥助学基金对考取高等院校的低保家庭贫困大学生第一年入学费进行全额资助。此外,还将贫困高中生纳入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全省领先。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据了解,廊坊全市现有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20所,设置养老服务床位5314张,其中床位数在100张以上的有14所,医养结合的有8所。目前,入住老年人2100余人,入住率40%。李延庆介绍,社会人士举办养老机构的热情不断高涨,新建项目不断增加,到2020年,廊坊市的养老床位总量预计将达到3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在40张以上,初步形成了政府与社会共建、公办与民营互补、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廊坊市推进居家养老,全市已建成163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和服务中心,市辖区实现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全面建立并落实了城乡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高龄老年人普惠型生活补贴两项制度。为全市城乡60岁以上低保老年人和重点优抚对象每人每月发放60元养老补贴,为全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发放50元至500元不等的养老补贴。

  此外,廊坊市深入推进京津冀养老工作协同发展。按照相关协议,三河市燕达金色年华健康养护中心率先实现了与北京医保、运营补贴的互联互通;三河市五福托老院实现了运营补贴与北京、天津市的对接,京津养老政策率先惠及到了廊坊市养老机构,有效破解了京津冀养老工作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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