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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31指标打造

河北:31项指标打造乡村振兴的“燕赵样板”

《河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正式印发

  近日,河北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河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及5个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着力打造乡村振兴的“燕赵样板”。

  规划围绕实施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安排了聚焦“四个农业”、强化环境治理、突出地域特色、筑牢组织基础、补齐发展短板等五个专题,部署了105项重大工程、重大行动、重大计划,作为实施河北省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

  规划提出了“河北方案”: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到2022年,乡村振兴框架体系基本定型,探索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和经验。规划还提出,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为强化规划引领作用,确保实施到位,规划设置了河北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31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7项,预期性指标24项。在全部保留国家设置的22项指标的基础上,根据河北省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功能定位,以及“四个农业”发展要求,增设了耕地保有量、地下水压采率、森林覆盖率、重要河湖淀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三品一标”产品数量、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9项指标,进一步明确了资源利用上线,突出了现代农业导向,体现了河北发展特色。

  规划提出,要充分认识乡村振兴任务的长期性,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不搞齐步走,不搞“一刀切”,分类推进乡村振兴。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村庄的区位特点、自然禀赋、产业基础、历史文化等,把全省村庄划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和搬迁撤并类等四类,科学确定不同的发展方向,加强分类指导,确保精准施策。

  围绕产业兴旺这个乡村振兴的重点,规划提出,要以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努力建设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质量农业,走出一条符合河北实际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全面提升农业的质量和效益,促进河北省农业由增产导向转为提质导向,加快实现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

  围绕生态宜居这个乡村振兴的关键,着力打造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山水林田湖海草系统治理,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

  围绕乡风文明这个乡村振兴的保障,规划明确,要大力弘扬燕赵优秀传统文化,持续推进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围绕治理有效这个乡村振兴的基础,规划提出,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新型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推动乡村组织振兴,形成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现代乡村治理格局。

  围绕生活富裕这个乡村振兴的根本,规划提出,坚持多兴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在发展中补齐农村民生短板,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上取得新进展,让农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规划明确提出,要以实施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为抓手,以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为重点,以提高脱贫质量和贫困群众满意度为导向,以培育发展富民产业为主攻方向,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河北省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

  推动乡村振兴,必须向改革要动力、添活力。规划明确,坚持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激发农村内部发展活力,优化农村外部发展环境,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双向流动,促进城乡要素均衡高效配置,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记者潘文静 通讯员李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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