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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份河北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情况公布 5县被通报批评

(记者段丽茜)日前,河北省大气办对8月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情况进行通报。对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月均浓度值同比不降反升累计2次的安平县、故城县、威县、临西县等县予以通报批评。对非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月均浓度值同比不降反升累计2次的卢龙县予以通报批评。

8月份,河北省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空气质量考核排名综合得分,从好到差依次是:邢台市、保定市、衡水市、邯郸市、石家庄市、沧州市、廊坊市、唐山市。依据河北省有关规定,对邢台市、保定市、衡水市分别奖励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对唐山市、廊坊市、沧州市分别扣减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

环境监测员在排污烟囱爬梯的最高处实施检测.jpg

8月份,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市、区)空气质量考核排名综合得分前10名(从第1名到第10名)的县区依次是:邢台市桥东区、易县、内丘县、邢台市桥西区、赞皇县、高邑县、石家庄市桥西区、衡水市桃城区、石家庄市裕华区、保定市莲池区,对上述县区分别奖励50万元、46万元、42万元、38万元、34万元、30万元、26万元、22万元、18万元、14万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综合得分后10名(从倒数第1名起)的县区依次是:唐县、保定市清苑区、唐山市丰润区、曲阳县、柏乡县、玉田县、唐山市路南区、邱县、临西县、南皮县,对上述县区分别扣减50万元、46万元、42万元、38万元、34万元、30万元、26万元、22万元、18万元、14万元。

通报提出,按照河北省有关规定,对8月份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或PM2.5平均浓度改善幅度排名倒数第1名的廊坊市、唐山市予以预警提示。对8月份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幅度或PM2.5平均浓度同比改善幅度位列后10名的香河县、唐县、固安县、大厂回族自治县、涿州市、安新县、保定市清苑区、三河市、廊坊市广阳区、南皮县、唐山市丰润区、涞源县、曲阳县、临城县、献县、河间市、任丘市、柏乡县、景县予以预警提示。对8月份非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幅度或PM2.5平均浓度同比改善幅度后3名的滦平县、涿鹿县、赤城县、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卢龙县、张家口市桥东区予以预警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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