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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上半年空气质量改善率在全国169个城市中排名第四

战果已成过去 未来任重道远

我市上半年空气质量改善率 在全国169个城市中排名第四

       本报讯(记者 陈正)7月22日,国家生态环境部通报了2018年6月和1-6月空气质量状况。此次排名在原有74个重点城市基础上将排名城市范围扩大至169个,在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我市上半年空气质量改善率排名正排第四。

        据悉,按照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国家生态环境部在原有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基础上,将排名城市范围扩大至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包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成渝地区、长江中游、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从本月起,每月发布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20个城市和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20个城市名单,每半年发布空气质量改善幅度相对较好和相对较差的20个城市名单。

      据生态环境部通报显示,与去年同期相比,2018年上半年169个城市中,衡水、保定、银川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20名),廊坊在空气质量改善幅度相对较好城市中正排第四。

      2018年上半年,我市市区达标天数为103天(其中一级天数11天),达标率为58.9%,与去年同期(95天)相比增加了8天;重污染天数为6天,与去年同期(21天)相比减少了15天。PM2.5(54μg/m3)浓度同比下降22.86%,PM10(106μg/m3)浓度同比下降10.17%,SO2(12μg/m3)浓度同比下降33.33%,NO2(44μg/m3)浓度同比下降15.38%,CO(1.8mg/m3)浓度同比下降57.14%,O3(201μg/m3)浓度同比下降8.64%。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06,与去年同期(7.72)相比下降了21.50%。

      今年上半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持续坚持党政同责、专家引路、标本兼治、持续攻坚进程中,深度实施燃煤污染、工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车油路治理和城区精细管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执法监管监测监控、科技支撑等8个方面35项综合治理具体作战任务,在历年工作基础之上,获得良好治霾战果。但面对未来3年攻坚作战更高要求,我市仍然需要持续加力,拼搏攻坚,向空气质量一年比一年好的目标不懈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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