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统计局、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委组织部联合发布《2016年河北省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公布了2016年度河北省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的绿色发展指数和公众满意程度。
据了解,这一结果是根据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和省发改委、省统计局、省环保厅、省委组织部印发的《河北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河北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要求发布。
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中,绿色发展指数采用综合指数法进行测算。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包括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7个方面,共59项评价指标。其中,前6个方面的58项评价指标纳入绿色发展指数的计算;公众满意程度调查结果进行单独评价与分析。公众满意程度为主观调查指标,通过河北省统计局组织的抽样调查来反映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程度。
从2016年河北省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看,各设区市绿色发展指数值从高到低的排序依次为:张家口、石家庄、秦皇岛、承德、衡水、邯郸、廊坊、保定、唐山、沧州、邢台。
从构成绿色发展指数的6项分类指数得分来看,石家庄市在资源利用指数和绿色生活指数两项排名上均位居第一,环境治理指数位居第一的为秦皇岛市,环境质量指数位居第一的为张家口市,生态保护指数位居第一的为承德市,增长质量指数位居第一的为廊坊市。
各设区市公众满意程度排名依次为:张家口市、承德市、秦皇岛市、衡水市、邯郸市、邢台市、沧州市、保定市、廊坊市、石家庄市、唐山市。
定州市和辛集市作为省直管县,不与其他设区市进行比较,单独排序。
2016年河北省(各设区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排序
2016年河北省直管县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