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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 进一步把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更好地运用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传导正确价值取向,保障和促进我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结合河北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和依法治理各个方面,发挥法治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形成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良好法治环境,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为加快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书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河北篇章提供强大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二、在法规政策中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坚持地方立法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向。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地方立法全过程,使法律法规的规范性和价值的导向性结合起来。完善地方立法协商机制,畅通公众立法参与渠道。研究制定地方立法修法规划,对全省现有法规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坚持立改废释并举,进一步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规制度。修订《河北省地方政府立法规定》,制定完善河北省政府立法工作流程、立法审查要点,进一步健全政府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工作机制,推进政府立法精细化。

(二)加快建立较为完备的地方性法规体系。按照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和法治河北建设的要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社会治理创新、保障改善民生、生态环境保护、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政府自身建设等领域的立法工作。总结“美丽河北”和“善行河北”实践成果,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制度及时上升为法规规章,推动社会诚信、见义勇为、尊崇英雄、志愿服务、勤劳节俭、孝亲敬老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加快制定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及配套制度。

(三)切实强化各类公共政策的价值导向。全省各类公共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注重政策目标和价值导向有机统一,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形成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良好政策导向和利益引导机制。完善公共政策价值评估机制和纠偏机制,防止具体政策措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背离,实现公共政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良性互动。

三、在加强社会治理中落实价值导向责任

(四)在社会治理中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级各类社会管理部门要在规制社会行为、化解社会冲突、平衡利益关系、完善公共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日常管理活动中体现鲜明的价值导向。修订完善道德模范待遇及相关帮扶政策,褒奖善行义举,实现治理效能与道德提升相互促进,使好人好报、恩将德报的正向效应更加凸显。推动修订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建立完善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将具有河北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各种社会规范的制定之中。

(五)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中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强化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观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眼维护健康市场秩序和公平市场环境,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着眼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医疗卫生、商贸服务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净化网络环境。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尊重自然人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准确把握适用裁量标准。善于把握引导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融法、理、情于一体,引导和支持人们合理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六)在社会诚信建设中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惩处公德失范、诚信缺失的违法行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激励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力度。完善科研诚信规范。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大力整治突破道德底线、丧失道德良知的现象,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

四、用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平正义

(七)确保司法公正。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健全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提高司法公信力,确保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通过具体案件的办理,推动形成良好社会关系和社会氛围。引导和鼓励自主选择调解、和解、协调等解决纠纷方式,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和效率的平衡。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推进司法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

(八)强化司法为民保障措施。加快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坚持惩罚罪犯和保障人权并重,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根据案件难易、认罪与否、刑罚轻重等情况,推进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引导和鼓励自主选择调解、和解、协调等解决纠纷方式,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和效率的平衡。

(九)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畅通依法维权渠道,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完善诉讼服务设施,因地制宜推行预约立案、远程立案、网上立案等制度,加强巡回审判。推进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检察院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等窗口建设,方便群众诉讼,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建立健全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司法救助和刑事赔偿制度,加强司法救助专项基金管理,加大对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司法救济。

(十)加强和规范法律法规适用和案例引导。准确把握法律法规精神和法律法规原则,正确适用法律法规,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确保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完善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及时选择对司法办案有普遍指导意义,对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示范作用的案例,作为指导性案例发布,通过个案解释法律法规和统一法律法规适用标准。

五、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十一)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创新普法形式,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河北省法治宣传周等活动,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知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贯穿到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和实施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

(十二)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深入实施河北公民道德建设工程,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重视家风建设,充分宣传“中华好家风”和“最美家庭”“美丽庭院”。广泛开展重大先进典型、“燕赵楷模”、“最美河北人”和身边好人的宣传推广,深入开展河北道德模范和见义勇为英雄评选表彰活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化建设典型选树工作。推动“唱国歌、升国旗、祖国在我心中”主题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加强我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养基地建设,使各项道德实践活动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源泉。

(十三)推进全社会法治精神建设。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广泛开展“倡行法治、尊法守法”群众性主题活动,深入推进我省法治文化建设,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六、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员干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十四)加强党内法规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树立正确的政治价值观。研究出台河北省党员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规范性要求,做到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充分展现共产党人高尚思想道德情操和价值追求。

(十五)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腐败案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促进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人民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坚持以上率下,突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出示范。

七、组织保障和社会参与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职尽责,各领域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宣传、政法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统筹各方力量、协调各方职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十七)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在全省政法队伍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强化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建设。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加强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导向,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十八)注重工作实效。要按照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的要求,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办法。各领域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任务落实。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要按照本实施意见,制定本地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宣传、政法部门要注重总结推广新创造新经验,依靠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和良法善治,开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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