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河北省取消停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
近日,河北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联合印发文件,确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停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年减轻全省企业和个人负担近17亿元。
此次出台的降费政策,涵盖环保、住建、交通、水利、质检、公安、农业、国土、民政等21个执收部门,总共41个项目,其中涉企收费项目35个,涉及个人事项6个。这些项目包括,环境监测服务费、房屋转让手续费、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河道采沙管理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计量收费、出入境检验检疫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预防性体检费、婚姻登记费等。
河北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该项降费政策,旨在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深化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具体措施,将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全省营商环境,激发实体经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