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 言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严格执行党章,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力度之大、取得成效之显著前所未有,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近期出版的《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以下简称《摘编》)一书,分十个专题收入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400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对于我们增强依规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面学习把握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发挥依规治党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作用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发挥好党内法规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在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重大作用,确保党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政治保证。《摘编》第一、二专题,集中反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挥依规治党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作用等重大问题所作的深刻论述。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从严治党要靠思想教育,更要靠制度保障,靠制度是长远之策、根本之策,这是一条重要经验。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注重运用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新的历史条件下,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和执政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要把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解决好,要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危险,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完善规范、健全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既使已经发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到更加深入有效的解决,又有效防范新的矛盾和问题滋生蔓延、有效防范已经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反弹复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制度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以制度建设巩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成果,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为党的长治久安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增强依规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发挥依规治党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作用。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制度竞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方面,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赢得战略主动的重要优势。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习近平总书记总结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的显著成绩、积累的新的重要经验,强调要把牢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继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实践证明,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政治保障,也是政治引领。全党必须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健全党领导各类组织、各项事业的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确保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承载着中国人民伟大梦想的航船破浪前行。
坚持依规治党,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有利于推动全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立和维护党的领导核心,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迫切要求,是保持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正确方向的根本保证。要进一步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两个维护”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的重大政治成果和宝贵经验,是全党在革命性锻造中形成的共同意志,是新时代对民主集中制的创造性运用,同以人民为中心是统一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践行党的宗旨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我们这么大一个党、这么大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党中央定于一尊的权威,党中央决定了的事都不去照办,还是各说各的话、各做各的事,那就什么事情也办不成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做到“两个确保”:确保全党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党的执政地位更加巩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保证全党服从中央、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改革和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陆续制定修订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从制度上保证党的领导全覆盖,保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党中央还作出一系列重大制度性安排,如中央书记处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国务院党组、全国政协党组、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每年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报告工作,中央政治局同志每年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书面述职,健全一系列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机制等,从而保证全党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坚决践行“两个维护”,使全党思想上更加统一、政治上更加团结、行动上更加一致。
二、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摘编》第三、四专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精辟论述作了集中反映。
党章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依据和总遵循。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最基本、最重要、最全面的行为规范。党的制度是从党章开始的,党章是一切党内法规制度的源头。在一百多年奋斗历程中,我们党总是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及时把党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体现到党章中,从而使党章在推进党的事业、加强党的建设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尊崇党章是最根本、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全党思想统一,首先是对党章认识的统一;全党行动一致,首先是在执行党章上的一致。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真正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作为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各项事业中。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建立健全党内制度体系,扎实推进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对我们这个拥有96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来说,把全党同志的思想统一到党章上来,自觉按党章行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党的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公开发表的第一篇署名文章《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强调学习贯彻党章的重要性,引导各级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真正使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学习党章是全体党员的基本功,这个功课要经常做。学习党章不仅要原原本本学、反反复复学,做到知其然,而且要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做到知其所以然。要联系党的历史和今天党所处的历史方位、承担的历史使命的实际,联系党的理论发展和今天坚定理想信念的实际,联系党的基本路线和今天做好各项工作的实际,联系党的性质宗旨和今天更好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联系党员义务权利和今天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实际,联系党的纪律规矩和今天解决好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实际,深入思考党章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要求是哪些、怎样身体力行,深入思考对照党章自己哪些没做到、应该如何提高,深入思考全面从严治党还有哪些环节需要加强、哪些制度需要完善。要通过这样的学习,把党章融会贯通,做到学而懂、学而信、学而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规党纪是对党章的延伸和具体化,学好了党规党纪,就能弄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要教育和敦促干部自觉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强化党的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自觉用党章和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言行,严格按照党的原则、纪律和规矩办事。
健全和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激发党的创造活力、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实行的民主集中制,是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制度,是民主和集中紧密结合的制度。民主集中制包括民主和集中两个方面,两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在发扬民主的过程中,大家可以发表各种意见、提出各种主张;民主集中制所讲的集中,是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的集中,是为了更好引导民主、促进民主的集中。只有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实行正确集中,才能及时集中正确意见,及时纠正不正确的意见和做法。要把民主和集中有机统一起来,真正把民主集中制的优势变成我们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工作优势,形成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要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健全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制度体系。经过长期努力,我们党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民主集中制制度体系。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是全党的共同政治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全面掌握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的基本要求,对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了如指掌,切忌在这个问题上犯糊涂。要坚持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处理党内组织和组织、组织和个人、同志和同志、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等重要关系,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和谐,实行正确集中、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注重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培训,促使全党同志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推动形成既激发个人又依靠集体、既信任鼓励又批评监督、既包容失误又及时纠错、既团结协作又不违原则的良好政治生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主集中制贯彻得怎么样,关键看高级干部做得怎么样。要带头发扬党内民主,积极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善于运用民主的办法科学决策、协调关系、化解矛盾、推动工作。要带头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要带头坚持集体领导,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则办事、按集体意志办事。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增强领导班子团结,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要不折不扣执行制度,该遵守的程序严格遵守,不能为省事在程序上搞偷工减料、随意变通。特别是该向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事项,决不能自作主张或先斩后奏。
三、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定质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谋划加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坚持高质量构建党内法规体系,到建党一百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党的制度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在《摘编》第五、六专题,习近平总书记对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扭住提高质量这个关键,加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
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牢牢把握的一条重大原则。我们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是领导一切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这就决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然要涵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个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准确把握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大原则,加大党内法规制定力度,补齐制度短板。要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因为我们现在工作大局是“四个伟大”、“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一定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进行。要更加注重治理能力建设,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新时代党的建设各方面,全方位、立体式推进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形成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为框架的党内法规体系,总体上实现了有规可依。
扭住提高制度质量这个关键,加大党内法规制定力度。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长期以来,我们制定的不少制度规定流于形式,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制度本身不科学,脱离实际、没有可行性,有的规定过于原则、操作性不强,有的只有要求没有问责、刚性约束力不够,还有的规定交叉重复甚至文件打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提高党内法规制定质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掌握制度建设的周期性规律,及时进行立、改、废,既保证制度的活力,又注意保持制度的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频繁“翻大饼”,确保每项法规制度都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要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确保系统配套、务实管用,防止脱离实际、内容模糊不清、滞后于实践。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体现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
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精神,推进标本兼治,不断扎紧制度笼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建章立制,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编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是一个创新之举,是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的一个重要举措。党中央分别于2013年和2018年发布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对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出台了一系列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的法规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扭住提高质量这个关键,坚持问题导向,基础主干法规要补上,作出的规定要切实管用。要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空白缺位的抓紧建立,不全面的尽快完善,成熟经验及时推广。要把比较成熟、普遍适用的实践经验提炼为制度规定,使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法规制度相协调,下位法规制度同上位法规制度相衔接,实体性、程序性和保障性法规制度相配套,形成整体效应。要与时俱进推进制度改革创新,把管党治党创新成果固化为法规制度,组织制定修改党内法规,使管党治党的“螺栓”越拧越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标本兼治,关键在治,治是根本。建章立制,要坚持系统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体现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要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立制度,不能大而全也不能小而碎,不能“牛栏关猫”也不能过于繁琐。要既坚持解决问题又坚持简便易行,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切中问题要害;既坚持目标导向又坚持立足实际,力求把落实党中央要求、满足实践需要、符合基层期盼统一起来;既坚持创新发展又坚持有机衔接,同党内法规制度融会贯通,该坚持的坚持、该完善的完善、该建立的建立、该落实的落实。同时要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维护党内法规和党的政策的统一性权威性。
四、狠抓制度执行,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依规治党必须强化制度执行。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摘编》第七至第十专题,集中收入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狠抓制度执行、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等的重要论述。
坚持执规必严、违规必究,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纵有良法美意,非其人而行之,反成弊政。”制度是用来遵守和执行的。制定制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实,九分气力要花在这上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法规不少,主要问题在于执行不力,有的是缺乏执行能力,有的是缺乏执行底气。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落实,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编在手册里,就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不仅不能产生应有作用,反而会损害法规制度的公信力。要增强制度执行力,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多年来的实践告诉我们,贯彻执行法规制度没有绝招,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制度,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没有严明纪律作保障,制度就是一纸空文。要完善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强化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用严格执纪推动制度执行。要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考核内容,推动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职尽责、善于运用制度谋事干事。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以有效问责强化制度执行,既追究乱用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也追究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让法规制度的力量得到充分释放。要在全党开展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思想理论是灵魂,制度建设是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要同向发力,是我们在实践中探索的重要经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既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二者一柔一刚、刚柔相济,同向发力、同时发力,能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功效。思想教育要结合落实制度规定来进行,抓住主要矛盾,不搞空对空。要使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要使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道德使人向善,是纪律的必要前提和基础;纪律用来惩恶,是道德的坚强后盾和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注重规范惩戒、严明纪律底线,更要引导人向善向上,发挥理想信念和道德情操引领作用。要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要把思想建设作为党的基础性建设牢牢抓在手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向着理想信念高标准努力,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和思想境界,保持对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的执着追求,同时要以党的纪律为尺子,强化刚性约束,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是我们党的高度自觉,也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具体体现,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要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纲纪不彰,党将不党,国将不国。党纪国法的红线不能逾越。要在全党同志特别是高级干部中进一步重申,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任何人都不得违背党中央的大政方针、搞“独立王国”、自行其是,任何人都不得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胡作非为,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徇私枉法,任何人都不得把司法权力作为私器牟取私利、满足私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法律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党内法规制度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这应该说是十八大以来制度创新的又一成果。要坚持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严格按照纪律和法律的尺度,把执法和执纪贯通起来。要继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宪法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
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模范带头作用。“教者,效也,上为之,下效之”。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一个显著特点是既对广大党员提出普遍性要求,用严格教育、严明纪律管住大多数,同时又对“关键少数”特别是高级干部提出更高更严的标准,进行更严的管理和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不论职务多高、资历多深、贡献多大,都要严格按法规制度办事,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在标准尺度上,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有更高更严的要求,不能上下一般粗。越是领导干部,越是主要领导干部,越要自觉增强法规制度意识,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尤其要善于依法规制度谋事、依法规制度管人、依法规制度用权,自觉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不要当法盲,也不要当党规盲。要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坚持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中央委员会做起,从高级干部严起,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同时,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约束党员、干部,使党永葆先锋队的政治本色。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征程上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依规治党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作用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结合学习《摘编》,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