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作者:李捷(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史学会会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这既是对我们党长期以来探索共同富裕之道的科学总结,也为我们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中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指明了正确方向。
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的长期奋斗目标
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创造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在这一光辉历史进程中,始终把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奋斗目标,初心不改、矢志不渝。
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同志就提出了我国社会制度是推动国家走向“更富更强”的制度,而且“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我们党通过消灭封建土地制度等剥削制度,彻底铲除官僚资本主义经济和帝国主义在华经济特权,确立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建立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为在社会主义道路上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扫清了障碍、奠定了根本社会条件。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不能搞“平均主义”。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在改革开放中,我们党打破传统体制束缚,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推动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实践证明,这是在中华民族实现富起来的特定历史发展阶段,通过激发各方面活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通过先发展地区带动后发展地区,为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创造条件的正确选择。
事实证明,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和经济文化落后的东方大国,要实现从农业国向工业国的转变,在“一穷二白”基础上实现共同富裕,必须付出长期不懈的艰苦努力。1952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仅为679亿元人民币,人均仅为119元。到1978年,国内生产总值也只有3679亿元,人均只有385元。在这种情况下,“发展才是硬道理”,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在发展,只有在一定阶段集中全力把国民财富这个大盘子做大做强,才能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稳固、可持续的雄厚物质基础。同时,我们党始终牢记共同富裕这个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根本目标。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指出:“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到那个时候,发达地区要继续发展,并通过多交利税和技术转让等方式大力支持不发达地区。不发达地区又大都是拥有丰富资源的地区,发展潜力是很大的。总之,就全国范围来说,我们一定能够逐步顺利解决沿海同内地贫富差距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党中央反复强调要把实现共同富裕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内容,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彻底摆脱绝对贫困、不断增强全体人民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的重大战略举措;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系统提出和阐述新发展理念,将共享发展同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一起作为新时代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理念。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共享发展注重的是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他指出:“我国经济发展的‘蛋糕’不断做大,但分配不公问题比较突出,收入差距、城乡区域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上,无论是实际情况还是制度设计,都还有不完善的地方。为此,我们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绝不能出现‘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的现象。”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说明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结底是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为新发展阶段推动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强调:“我们正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这就把实现共同富裕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作为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战略抓手。
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共同富裕的认识
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在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实践中,我们党对共同富裕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
共同富裕要在充分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基础上分阶段推进。共同富裕的基础和前提是发展。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还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只有社会生产能力极大提高,物质极大丰富,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才具有坚实基础。
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当前,我国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民生保障存在短板,各地区推动共同富裕的基础和条件不尽相同。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又亟须破解的重大命题。共同富裕,覆盖的人口要全面,是惠及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覆盖的区域要全面,是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的共同富裕;既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
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共同富裕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是全体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和相互帮助,普遍达到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幸福美好生活。
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对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有充分估计。在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下,不仅要缩小差别,也要承认差别,鼓励勤劳创新致富,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做好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通过先富带后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篇大文章。
实现共同富裕只能走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走自己的路,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立足点,更是党百年奋斗得出的历史结论。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这一新道路的题中应有之义。实践证明,搞平均主义不可能解决稳步发展的问题;如果发展起来以后,富的愈富,穷的愈穷,会出现严重的社会不平等问题。只有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才能同时协调处理好稳步发展和共同富裕这两大历史性课题。
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社会主要矛盾。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迫切要求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这也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强起来的关键性环节。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我国公有制经济是长期以来在国家发展历程中形成的,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物质保障。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要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帮后富,重点鼓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的致富带头人。
坚持全体、全面、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强调:“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实现共同富裕,不能指望“天上掉馅饼”,要靠全体人民长期不懈的艰苦奋斗,要靠全体人民竞相勃发的智慧创造。要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建立科学的公共政策体系,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同时统筹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普惠性人力资本投入,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兜底救助体系、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
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合理调节高收入,清理规范不合理收入,整顿收入分配秩序,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形成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关键环节,其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要在彻底摆脱绝对贫困基础上,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让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共享发展成果,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掉队、赶上来。完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大系统工程。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是一个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过程。只要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脚踏实地、久久为功、稳中求进,就一定能够不断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