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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社会主义“新阶段”

       习近平总书记非常关注社会主义实践与概念的关系问题。
       他将社会主义思想按时间顺序和历史发展进程划分为六个时间段,即空想社会主义产生和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列宁领导十月革命胜利并实践社会主义,苏联模式逐步形成,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的探索和实践,我们党作出进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开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这几个概念的关系应该是:社会主义是第一级的概念,即跨度最长的阶段,一直到共产主义的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第二级的概念,从属于社会主义,一直运行到社会主义更高阶段即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思想中的社会主义。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也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由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语境下的“新时代”是第三级的概念,从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直到社会主义更高阶段。
       关于“新时代”与“新阶段”,则应该关注两个说法:
       一个是“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万美元,城镇化率超过60%,中等收入群体超过4亿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要求不断提高”。
       另一个是“新发展阶段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一个阶段,同时是其中经过几十年积累、站到了新的起点上的一个阶段。新发展阶段是我们党带领人民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历史性跨越的新阶段”。
       之所以要在“新时代”之后再提“新阶段”,意在突出第二个一百年这个奋斗阶段的发展特征,与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构成互动的系统关系。
       列宁说过,在观察各个阶级和各个国家时,不应当认为它们是静态的而应当认为它们是动态的。观察运动时不仅要着眼于过去,而且要着眼于将来,并且不是按照只看到缓慢变化的“进化论者”的庸俗见解进行观察,而是要辩证地进行观察。
       依据列宁的历史辩证法方法论,可以更好把握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概念与社会主义发展事实之间的关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一个自发、被动、不用费多大气力自然而然就可以跨过的阶段,而是一个动态、积极有为、始终洋溢着蓬勃生机活力的过程,是一个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日益接近质的飞跃的量的积累和发展变化的过程。
       在社会主义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当我们阶梯式递进到一个新层面,特别是面临那种接近质的飞跃的量的积累和发展变化时,当然需要用新的概念来标识方位,正所谓“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
       (作者:黄力之,为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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