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 >> 聚集京津冀协同发展
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与廊坊政务服务“区域通办”

5月8日,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与廊坊市共同签订了《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与廊坊北三县、廊坊临空经济区政务服务“区域通办”联动机制框架协议》,标志着两地在政务服务领域实现全面对接方面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贾永清出席签约仪式。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全面深化,北三县在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促进资源要素合理配置等方面作用日益突出。两地致力于推进政务服务领域协同发展,打造区域一体化合作模式,建立了政务服务“区域通办”联动机制,着力推进企业、群众异地办事“一次不用跑”“最多跑一次”。经过多轮次对接、沟通,确定了以服务两地“通勤人员”和项目疏解、承接为重点,共推出453项高频便民事项和70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区域通办”。

根据协议,“区域通办”事项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办事指南清晰、办理情形唯一、材料要求明确为标准,按照“成熟一批、推出一批、跟进一批”的原则有序推进,逐步实现高频便民事项跨区域无差别办理。双方采取在两地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区域通办”专窗、互设自助服务终端、移动端办理指导等方式提供异地事项办理服务。

为确保“区域通办”顺利实施,两地确定了相关保障措施。建立政务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交流、会商,并指定专人负责“区域通办”日常工作联系、协调和推动。明确审批标准,对于纳入“区域通办”的政务服务事项,规范事项名称、办理要素等标准,并掌握对方的申请条件、申报方式、材料清单等,对于具备条件的事项,逐步推动统一审批标准。健全业务交流,由各地审批部门和“区域通办”窗口工作人员参加,开展业务互学、跟班促学,提升通办熟练度。打通物流渠道,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业务属地部门发放的许可证照,由各地“区域通办”窗口统一负责邮寄接收。

下一步,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廊坊市还将通过推行“政银合作”模式、加快系统平台对接、探索建立审批交叉授权、审批互信机制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加强政务服务领域一体化联动,全面提升跨区域通办协同能力,为两地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为快捷便利的政务服务体验。

上一篇:京津冀加快构建互联互通综合交通网络(经济新方位·加快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下一篇:“协同创新·筑梦三河”项目推介洽谈会在北京通州成功举办
主办:中共廊坊市委宣传部 中共廊坊市委讲师团
技术支持:河北速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冀ICP备15017652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