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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加快建设“微中心” 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

核心提示: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微中心”,是加快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高质量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快“微中心”建设,要坚持规划引领,从顶层设计方面明确“微中心”载体群的选址布局与特色定位;突出承接对接,借力借势构建并延伸产业链与创新链,吸引各类发展要素集聚;强化对标学习,按照奥运标准倒逼“微中心”绿色低碳化、智能化和公共服务功能的提升;着力创新突破,构建符合“微中心”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与政策保障体系;打造形象“名片”,以追求“差异化”“美誉度”为目标全面推进“微中心”面貌靓丽化、宜居化和特色化。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时强调,紧紧抓住“牛鼻子”不放松,积极稳妥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贯彻落实好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下更大气力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取得新的更大进展,加快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培养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微中心”是重要举措和抓手。培养建设“微中心”,需要正确认识“微中心”的内涵、特征和重要意义,把握好推进“微中心”建设的着力点。

正确认识“微中心”内涵与基本特征

“微中心”是基于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提出的新概念,从其内涵上看,首先是“中心”,即能够集聚一定规模人口和要素,能够发挥一定辐射带动作用的空间区域。其次是“微”,是指空间尺度要小,人口规模不大。若要形成“中心”,就必须具备以下基本特征:一是要有产业属性和人口集聚功能。这就要求“微中心”职住相对平衡,有围绕承接功能发展起来的能够集聚适度人口和要素的产业体系。二是要与中心城市等大中心、次中心等保持适度的空间距离。距离太近,就会沦落为卫星城或大城市新组团,不具备“中心”属性,其疏解大城市功能的作用将大打折扣甚至无法发挥。考虑到我国快速铁路布局成网的因素,“微中心”更宜定位于与大都市“一日交往圈”的范围内,即快速轨道交通的“1.5小时通勤圈”的空间范围内,一天内能够完成外出办事、短游交际等行为。若要“中心”保持“微”的形态,需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一是承担某种与中心城市功能互补、有机联系的特色城市功能,围绕承接功能发育出特色产业群体,但产业群体不能“大而全”,应专业化发展、特色鲜明。二是体现“微”的空间载体形态应多元化,既可以是区域性小城市,也可以是较大的产城融合型的经济功能区,甚至是规划培育建成的对某些特色产业和资源要素具有较强集聚力的特色小镇集群。

“微中心”建设对于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意义重大

培养建设“微中心”,是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的重要抓手,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具有促进意义。疏解北京部分教育、医疗、科研、文化、一般性产业等非首都核心功能,需要有分散布局的中小载体来肩负使命。规划建设一批“微中心”承担某种特色城市功能,承接并转型升级一批加工制造产业,并以此为基础加快培育符合定位、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可以有效提升承载能力和水平,高质量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培养建设“微中心”,是弥补我省城市发育滞后与模式类同等短板的有效途径,对于建成充满活力的世界级大城市群具有重要意义。多年来,我省大城市“首位度”不高,中小城市功能发育不足,城镇面貌、发展定位和产业发展类同,城市化发展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些短板的存在,不利于我省集聚高端产业和人才要素。规划建设一批“微中心”,有助于提升我省城市化水平,提高对生产要素的聚集能力。通过规划建设“微中心”,形成一批公共服务水平较高、城市功能特色突出又具备一定区域影响力的“小巨人”城市,提高中小城市与大都市的功能互补性,对于建成分工合理、有机联系、互动共进的世界级城市群具有重要作用。

培养建设“微中心”,是促进大都市与周边地区协调发展的重要“先手棋”,对于探索全国大都市圈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新模式具有示范意义。多年来,“省区经济”“市域经济”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地方政府的竞争活力、创造了经济高速增长的奇迹,但也带来了发展不平衡、区域不协调的问题。当前,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进入了新时期,由城市化、高铁、互联网等因素促发的同城化、流动性,呼唤京津冀三地主动突破行政区划限制,共建跨省市融合、一体化发展的“现代大都市圈”,这是全球巨型城市区域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客观规律。加快规划建设“微中心”,借助疏解北京的科研、教育、医疗、商贸和物流等非首都功能,优化城市群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有利于开创具有中国特色的首都经济圈跨区域共建共治新模式,对于探索大都市圈跨区域经济、社会、生态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跨区域协同治理与资源利益共享,具有重要示范作用。

培养建设“微中心”需在五个方面着力

坚持规划引领,从顶层设计方面明确“微中心”载体群的选址布局与特色定位。一是制定出台全省“微中心”空间布局及建设规划纲要,力争沿快速铁路通道,规划布局N个功能定位明确的“微中心”。按照中小城市、经济功能区和特色小镇群等三类载体,分别明确各类“微中心”的空间选址、发展定位、建设模式、产业特色和支持政策措施。二是在出台顶层设计的基础上,各地高起点、高标准编制辖区内“微中心”发展规划,体现产城融合、职住合一、特色鲜明、规模适度、专业化发展的特征,与城乡建设规划、土地规划、产业空间布局规划等相衔接,切实做到“微中心”发展规划管用有效。

突出承接对接,借力借势构建并延伸产业链与创新链,吸引各类发展要素集聚。一是要满足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需求,围绕打造特色功能及产业承接地的目标,结合所在区域的资源特点与比较优势,依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展潜力差异,重点集聚教育培训、医疗健康、养老休闲及其他特色产业等发展要素,以此为核心延伸相关产业链条,招引产业集群落户。二是要瞄准北京科技创新资源外溢需求,紧紧抓住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新机遇,积极承接北京部分高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和产业化项目,吸引特色产业要素集聚,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载体集群。

强化对标学习,按照奥运标准倒逼“微中心”绿色低碳化、智能化和公共服务功能的提升。一是研究、学习和对标大东京、大伦敦、长三角等世界级城市群,结合实际,按照“1.5小时通勤圈”的要求,构建高铁—城铁—市郊铁路—跨区地铁等快速铁路体系,全面加快全省所有县城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完善城区公共服务功能,实现绿色低碳化、智能化,打造“魅力县城”。二是加快推动一批特色产业园区升级上档,使之成为能胜任承接和对接先进制造产业落户的现代产业园区型“微中心”。比如,石家庄、秦皇岛、廊坊、保定的国家级开发区,以及沧州渤海新区、冀南新区、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等,将其打造成为承接载体的典范。三是建立与“微中心”相匹配的一流公共服务体系。按照“产城融合”的要求,强化与北京的对接合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将首都向外疏解的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引入“微中心”,借力招引项目,重新合理布局并新建一批教育、医疗、商贸、物流和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及配套功能性设施。

着力创新突破,构建符合“微中心”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与政策保障体系。一是探索创新投融资机制与政策。“微中心”在基础设施建设、收储土地、公共服务配套等各方面资金支出巨大,仅依靠出让土地、信贷举债、工程BOT、成立投资建设公司私募融资等传统筹集资本方式已难以满足发展需要,建议试行土地增值期权融资、城市无形资产使用权置换融资、城市要素经营权出让收益、划出“区块”(飞地园)由战略投资者入股投资开发建设等新方式,配套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构建保障机制。二是探索建立跨区共建共享新机制。构建“微中心”与北京共建园区利益共享机制,开展税收分成、GDP核算等政策试点,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研究制定承担医疗健康功能的“微中心”率先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等相关政策。三是探索“微中心”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改革。及时研究“微中心”建设中的人口流动与户籍制度、基于“职住平衡”的城乡土地出让及使用制度、住房建设与租赁制度、区域统筹开发与协同管控机制等一揽子改革措施,出台一套政策组合工具,争取先行先试。

打造形象“名片”,以追求“差异化”“美誉度”为目标全面推进“微中心”面貌靓丽化、宜居化和特色化。一是各类“微中心”要因地制宜,根据自身地理、气候、历史风貌和文化底蕴,规划建设一批体现自身优势和独特性的美丽街区、特色小镇、主题庭院。二是借力承接和招引的特色产业,突出“因业制宜”,以产业集聚地为载体,打造体现康养医疗、物流商贸、先进制造、教育培训、科技创新等承接功能特征的产业名片。三是不断优化制度、法治等软环境,加快提升服务能级,高质量高效率地培厚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优势,做到“微中心”空间虽“微”,但服务能力强。四是学习借鉴武汉“百步亭”社区建设经验,规划建成一批生态环境良好、公共服务完善便捷、文明和谐、宜居宜业的生活片区。(陈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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