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将与京津共同建设大数据产业综合试验区
记者从昨日公布的《河北省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中获悉,我省将与京津共同建设大数据产业综合试验区,主要涉及我省的石家庄、张家口、廊坊、承德、秦皇岛5市,其中石家庄将在金融、健康、教育和电子商务等领域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
规划中提出,我省将加快推进石家庄、张家口、廊坊、承德、秦皇岛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提高面向京津的数据存储、数据交易等服务支撑能力,发展大数据软硬件制造业和大数据服务业。推动建立京津冀大数据交易中心,盘活数据资源,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将京津冀区域打造成国家大数据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大数据应用先行区、国家大数据创新改革综合试验区和全球大数据产业创新高地。
石家庄:京津冀大数据应用示范区。在金融、健康、教育和电子商务等领域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
张家口:京津冀大数据新能源示范区。打造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核心功能区”。
廊坊:京津冀物流金融大数据示范区。打造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数据集散中心”。
承德:京津冀旅游大数据示范区。打造京津冀旅游大数据产业中心和综合应用示范区。
秦皇岛:京津冀健康大数据示范区。打造中国北方规模最大、以大健康产业为特色的大数据产业集群。
此外,强化物联网基础技术和产品创新。发展集软件嵌入、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网络应用与服务于一体的物联网基础技术电子产品产业。加快通信和导航设备、平板显示、半导体照明及专用装备等产业发展,推动石家庄(正定)中关村集成电路产业基地等建设。
大力发展数字出版、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等新兴新闻出版业态,推动新闻出版数字化转型和经营模式创新。发展网络广播电视、数字广播、手机电视、数字电视宽带上网等新媒体业务,推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以石家庄为试点,建设城市文化消费网络传播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