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廊坊城市品位,反映廊坊城市文化内涵,展现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用更有凝聚力和感染力的语言,更好地树立和推广廊坊城市新形象,增强全市人民的地域文化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提高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中共廊坊市委宣传部现公开征集廊坊城市形象宣传推广语。
一、征集时间
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止。
二、征集内容
廊坊城市形象宣传推广语。
三、征集范围
公开征集,组织或个人均可参加。
四、征集要求
1.主题鲜明。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既符合省委对廊坊发展的要求,又能反映廊坊自然特点、产业优势、文化底蕴,展现廊坊独特的区位优势、城市形象和精神风貌。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富有激情、具备前瞻性。
2.立意新颖。文句独创,富有创新思维,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凝聚力,朗朗上口,便于理解记忆,易于推广传播。
3.语言精练。富有文化韵味,文字简洁、规范,能够深入人心,字数在15字以内。
4.定位明确。适合在展览、宣传品、媒体、对外宣传等领域使用。
五、投稿方式
(一)电子邮件可投递至:langfangxingxiang@163.com;投稿时请在主题注明“廊坊城市形象宣传推广语征集”。
(二)纸质信件须EMS邮寄至:廊坊市广阳区祥云北道58号廊坊市民服务中心8号楼412房间,收件人:高艳玲,联系方式:0316—2339583,邮编:065000。
请附上姓名、单位或联系地址、联系方式、作品含义的阐释(300字以内)。
六、宣传推广语评选
中共廊坊市委宣传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市属新闻媒体及相关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布。对最终入围作品将予以通报表彰。
七、征集细则
1.本次征集活动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每位投稿者提交作品数量不得超过3个,要对作品做出详实的阐释,说明其具体含义(或寓意)和创意说明,无作品阐释的视为无效投稿。
2.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入围获奖的作品具有使用权,并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组合、使用及宣传,不另付稿酬。
4.应征作品如有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优先。
5.因邮寄延误、丢失、误寄、发送失误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廊坊市委宣传部所有。
中共廊坊市委宣传部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