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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掀起《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热潮

       为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和践行《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近日,大城县以“文明星期五 共创文明城”志愿服务活动为契机,各镇(区)、县直各单位组织志愿者,深入广场、社区、村街等开展宣传活动,在全县掀起了《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热潮。

  活动中,大城县供电公司、平舒镇、南赵扶镇、交通局组织志愿者在人员密集场所摆放宣传台、拉起宣传条幅,向过往行人发放《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大城县市民文明礼仪手册,并耐心讲解《条例》内容,引导广大市民告别陋习,养成良好文明行为习惯。各单位志愿者深入社区向广大居民发放并详细解读了《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具体内容,引导广大居民邻里友善、团结互助,不乱扔乱画,文明饲养宠物,让文明意识深入人心。

  据了解,《条例》共五章五十二条,分别为总则、规范与鼓励、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重点围绕日常生活中的普遍性行为,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逻辑为主线,从公共秩序、公共环境、公共交通等方面,明确规定了公民应当遵守的文明行为基本规范。《条例》聚焦社会反映强烈、具有普遍性的不文明现象,让不文明行为有法可依。

  活动发放《条例》读本2000余册,《市民文明公约》《文明礼仪手册》《文明城市倡议书》等宣传资料共15000多份。同时,县电视台、大美大城微信平台将《条例》全文进行了刊播刊发,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文化墙等宣传展示《条例》公益广告,倡导群众宣传、践行文明促进条例,做文明市民。(大美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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