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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开展《河北省文明行为 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9月1日,《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当天,我市在市区时代广场开展了《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学习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热情向市民发放各类宣传手册,认真宣讲相关知识。市民王博先生带孩子一起上前领取宣传资料,了解宣传内容。“文明城市、文明生活需要个人自律也需要法治,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文明教育应该从孩子抓起,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应该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文明榜样。”王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市文明办工作人员杨贵明表示,开展《条例》宣传活动,主要是让广大市民更好地了解、遵守和践行《条例》,让文明成为广大市民的生活习惯,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素质,为文明廊坊建设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出贡献。

据了解,为了更好地宣传《条例》,我市还将组织《条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等一系列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对《条例》的推行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在全市形成学习《条例》、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记者 刘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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