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提林)《廊坊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进入立法议程。为保障立法的开放、包容,公正、公平,广开言路,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合市文明办开展市民文明行为调查问卷活动,推进全民参与文明行为方面的立法行动。时间为9月15日至9月25日,为期10天。
在廊坊,占道经营、沿街大声叫卖,广场舞、健身舞等噪音扰民,用餐铺张浪费,行人不走斑马线、乱穿马路、乱闯红灯、乱翻护栏,电动车闯红灯、逆行、车辆乱停乱放,机动车乱变道、乱鸣笛、不礼让行人、开车接打电话等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对于这些不文明行为,在此之前我们除了道德遣责外别无他法。《廊坊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就是要运用法治手段来解决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有一种“怪现象”:很多在廊坊不文明的人,一旦到了国外、或者国内其他城市,立马就“文明”起来,原因就在于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对不文明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范和治理社会不文明行为,不能单纯依赖于道德教化和舆论谴责,关键还要给予重罚和严惩,让不文明者有所敬畏,有所顾忌,进而自我约束、杜绝不文明行为。
此次问卷主要设置了“你认为本市文明行为主要有哪些?”“你反感的不文明行为有哪些?”“你认为廊坊市存在上述不文明行为的原因是什么”“你认为,怎样制止不文明行为?”等7个模块,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认真、坦率、真实地回答每一个问题,回答无所谓正确与否。
此举旨在探索用法律的方式规范市民文明行为,为我市文明城市建设和文明行为立法提供有益借鉴,加快廊坊市文明化城市的建设进程。
公民可以两种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给立法工作机构:一是邮寄参与。公民可在廊坊日报、各单位等填写调查问卷,并邮寄到以下地址:廊坊市广阳道79号330室。邮编:065000,收件人:文明行为规范立法民意调查组。二是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lfsrdfgw@163.com。
调查问卷活动以后将视情况继续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