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省委、省政府发出通报,表彰第一届河北省文明城市(县城、城区)和2016年度文明单位(村镇、校园、社区)。
通报指出,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大力开展以文明城市创建为龙头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文明城市,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通报指出,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部署,为展示我省精神文明创建成果,激励各地各部门广泛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坚持从严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经过严格评选,省委、省政府决定,蝉联和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的唐山和石家庄、秦皇岛、邯郸、迁安市,以及荣获“全国文明县城”称号的正定县,即为河北省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同时,授予廊坊等15个城市第一届“河北省文明城市”称号,授予秦皇岛市北戴河区等15个城区第一届“河北省文明城区”称号,授予文安县等30个县第一届“河北省文明县城”称号,并对2016年度文明单位(村镇、校园、社区)予以通报表彰。
通报强调,希望受表彰的城市和单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示范作用。全省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全面创建、全域创建、全民创建、常态创建要求,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大力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社区创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开创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局面贡献力量。
第一届河北省文明城市、文明城区、文明县城名单
一、文明城市
地级市:廊坊市、承德市、张家口市、保定市、邢台市
县级市:定州市、黄骅市、任丘市、平泉市、遵化市、霸州市、涿州市、高碑店市、泊头市、三河市
二、文明城区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唐山市古冶区、石家庄市鹿泉区、唐山市路北区、石家庄市新华区、石家庄市桥西区、石家庄市裕华区、石家庄市藁城区、唐山市曹妃甸区、唐山市路南区、唐山市丰润区、唐山市丰南区、石家庄市栾城区、秦皇岛市海港区、石家庄市长安区
三、文明县城
文安县、大厂回族自治县、乐亭县、滦南县、高邑县、唐县、滦县、安新县、永清县、固安县、滦平县、大城县、卢龙县、元氏县、临漳县、赞皇县、广平县、鸡泽县、容城县、涞水县、赵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海兴县、井陉县、雄县、成安县、魏县、涉县、曲周县、清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