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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第六届道德模范评选 表彰活动启动

为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榜样引领作用,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道德实践,推动社会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坚实道德支撑,日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在全市组织开展廊坊市第六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此次活动按照中央、省、市文明委工作安排,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将采取组织推荐、媒体推荐和社会推荐三种形式进行推荐。推荐单位需在3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报送到廊坊市第六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市组委会)办公室(廊坊市第一实验中学行政北楼513房间)。经过各地推荐、初步审核、公众和评委会投票、征求意见、媒体公示等程序,评选出“敬业奉献模范”、“助人为乐模范”、“诚实守信模范”、“孝老爱亲模范”、和“见义勇为模范”各4人。

活动将从3月中旬持续到4月下旬,分为启动、推荐、投票、审批表彰4个阶段,3月上旬为活动启动阶段。成立市活动组委会,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活动组委会,市组委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适时组建评委会,完成评选阶段的工作。

3月上旬至3月中旬为活动推荐阶段。市组委会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公布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和推荐办法,广泛发动群众参与。

3月下旬至4月上旬为活动投票阶段。投票分为公众投票和评委会投票两种,市组委会安排评委会对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典型材料进行筛选后,确定一定数额道德模范候选人,将候选名单和事迹通过媒体进行展示,并组织社会各界进行投票。组织评委会按照程序对道德模范候选人评选打分,最终按综合排序提出市级道德模范建议表彰名单。

4月下旬为活动审批表彰阶段。市组委会对第六届廊坊市道德模范建议表彰名单在媒体上集中公示,报经市文明委审定,并按要求将参评省级道德模范候选人报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举行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命名表彰第六届廊坊市道德模范,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集中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时代精神,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

市组委会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在活动中加强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加强学习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道德模范和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形成学习、崇尚、关心、争当道德模范的社会风尚。(记者 陈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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