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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明委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扎实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城乡环境面貌、社会公共秩序、公共服务水平、群众生活质量持续改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重大成果,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在实际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效突出、群众高度认可、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

  为全面展示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激发各地区各部门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按照从严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经过严格规范评选,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湖北省十堰市等42个地级以上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授予上海市闵行区等12个直辖市城区全国文明城区称号,授予浙江省德清县等79个县和县级市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称号,授予北京市大兴区亦庄镇等1973个村镇全国文明村镇称号,授予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等2884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授予钱蕾家庭等499户家庭全国文明家庭称号,授予北京理工大学等641所学校全国文明校园称号,授予河北省承德市等30个城市(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区)称号,授予山西省大同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等199个单位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呼秀珍等199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城市(区)、村镇、单位、家庭、学校、个人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发挥榜样表率作用,示范引领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围绕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践行人民至上宗旨,不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着力打造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中国典范,促进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1.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

  2.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名单

  3.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

  4.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名单

  5.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名单

  6.第六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区)和第五届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名单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0年11月20日  

  (新华社北京11月2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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