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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落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实施意见》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落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党委和人民政府,雄安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省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落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增强河北文化软实力,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更加有力的文化支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精神,结合河北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总书记对河北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深入挖掘和充分依托河北大地的文化资源和底蕴,实施一系列文化传承工作计划和项目,力争到2025年,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基本形成,有规划、有品牌、有载体、有活动、有产业、有作品、有衔接的工作格局基本完善,规划设计、研究阐发、保护传承、教育普及、品牌打造、创新发展、传播交流等工作协同推进并取得重要成果,河北人民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显著增强,河北文化的凝聚力、影响力、竞争力明显提升。

二、主要内容

1.把握核心思想理念。准确把握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在修齐治平、尊时守位、知常达变、开物成务、建功立业过程中培育和形成的基本核心理念,大力弘扬革故鼎新、与时俱进,脚踏实地、实事求是,惠民利民、安民富民,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等重要思想和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核心理念。

2.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丰富道德理念和规范,如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担当意识,精忠报国、振兴中华的爱国情怀,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风尚,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荣辱观念等。大力弘扬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中华传统美德,积极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基本道德规范。

3.传承中华人文精神。大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的多样、珍贵的精神财富,如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处世方法,文以载道、以文化人的教化思想,形神兼备、情景交融的美学追求,俭约自守、中和泰和的生活理念等。大力弘扬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鼓励人们向上向善的思想文化内容。

三、重点任务

1.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研究梳理。河北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生发地和承载区,源远流长、底蕴深厚、丰富灿烂的河北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研究阐释工作,深入研究、科学梳理、生动阐释中华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加强河北优秀传统文化对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意义的研究,站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大格局下,紧紧围绕“东方人类从这里走来、中华文明从这里走来、新中国从这里走来”三条主线,依托“红色太行、壮美长城、诚义燕赵、京畿神韵、弄潮渤海”五大文化脉系,全面研究梳理河北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重要地位和独特风貌。用好国家和省社科基金、国家艺术基金、国家出版基金及省级有关专项资金,加大对河北文化研究工作的扶持力度。依托全省社科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建立一批河北文化研究基地,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研究课题,推出更多优秀科研成果。

2.研究制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规划。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各市县和省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编制本地本单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规划,对本地本领域优秀传统文化的渊源脉络和内涵进行深入梳理分析,提出工作目标、发展重点、工作路径和实施举措,建立优秀文化传承的“总台账”,确定“路线图”和“时间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做好优秀传统文化立档建库定目录等基础性工作,建设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数据库,修订党史国史河北部分相关档案,做好河北地方史志编纂工作,建立文物登录制度,完善相关文物资源管理数据库,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馆藏革命文物等普查建档,加强河北文化典籍和古籍整理编纂出版工作。

3.打造培育特色文化品牌。着力打造魅力独特、影响广泛、具有时代价值和深厚群众基础的文化品牌,切实把河北的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国字号”文化品牌和文化名片,着力打造三祖合符、成语典故、武术杂技、毛诗诗经儒学、内画剪纸皮影等地域色彩浓郁、深入民风民俗的重点文化品牌,进一步在全国叫响西柏坡、避暑山庄及外八庙、北戴河、大境门、草原丝绸之路、直隶总督府、白洋淀、衡水湖、广府古城等河北独有的文化名片,全力办好中国吴桥国际杂技艺术节、中国蔚县剪纸艺术节、中国滦河文化节、中国汉牡丹文化节、中国女娲文化节、中国·沧州国际武术节等文化节会活动。大力实施文化品牌覆盖工程,每个市(含定州、辛集市)至少打造1~2个全国叫响的特色文化品牌,每个县(市、区)至少打造1个全省叫响的特色优秀传统文化品牌。重点推动雄安新区文化建设,将延续历史文脉、传承优秀文化融入新区建设各方面,规划建设一批高标准的文化设施,把雄安新区建设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积极参与、创造性推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彰显河北境内大运河文化的独特魅力。

4.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科学合理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建设具有主体多元、结构优化、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博物馆、民俗馆、纪念馆等设施。实施重大文物保护修复工程,加强我省区域内长城资源勘察、规划和重点保护,推进实施正定古城、清东陵、清西陵等文物保护工作。推动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加大泥河湾遗址、赵王城遗址、大运河遗址、古中山国遗址、宋辽古战道等考古公园建设。加强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加大对千年古县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名人故居的保护利用力度。做好传统民居、历史建筑、革命文化纪念地、农业遗产和工业遗产等文化遗存的保护工作,整治提升一批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更多文化气息浓厚的“美丽乡村”。推动中华优秀文化元素和符号成为城乡规划建设以及道路、建筑、公园广场和公共场馆等建设的核心要素。大力宣传推介河北历史文化名人名事,推出一批展示荀子、扁鹊、毛亨、毛苌、董仲舒、赵子龙、杨继盛、纪晓岚、李大钊等众多历史文化名人名事的优秀作品,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实施中华老字号发展保护工程。

5.广泛开展文化传播活动。加强学校教育,按照国家规定开设相关课程,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内容,组织修订完善和编印有关教材,积极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推进戏曲、书法、高雅艺术、传统体育等进校园,大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和中华礼仪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培训,全面提升师资队伍水平。分级建设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大力推动文化艺术之乡建设,扶持建立各类相关社会组织,支持他们开展形式多样的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教育活动。大力培养文化传承人,建设新乡贤文化,选聘一批河北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使者,支持他们建立工作室,开展带徒传艺活动,牵头组织重大文化研究项目,对他们开展的走进校园、社区等文化传播活动给予资金扶持。丰富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开展“爱我中华”主题教育和“我们的节日”等活动,深入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积极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行动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人们生产生活,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作为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的重要内容。推动文化交流,大力开展文化走进京津走向全国主题活动,深入推进对外文化交流,谋划实施面向“一带一路”国家和拉美国家的文化交流项目。

6.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引导鼓励各类企业加强文化创意研发,大力推动陶瓷、石雕、内画、剪纸、工笔画、红木家具、中国乐器等传统文化产业提档升级、做大做强,积极培育重点骨干文化企业。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大力发展文化旅游,支持旅游景点丰富拓展文化内容和项目,做大做强“美丽河北”文化融合发展品牌,创建一批能够留住游客、可持续发展的特色文化小镇,使其成为区域经济发展新高地。推动文化与体育融合,实施河北优秀传统体育文化保护传承项目,发展沧州武术、廊坊风筝、保定空竹、邯郸太极、承德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以及滑雪滑冰、冰雕雪雕等传统项目,保护传承少数民族文化体育项目。推动文化与科技、互联网等融合发展,推动传统文化创意与现代传播互融示范基地建设,鼓励创意设计、动漫游戏、互联网、数字创意等新兴文化产业将传统文化开发作为重要经营领域。积极推进文化文物单位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让馆藏资源和文化遗产活起来。

7.不断繁荣文艺创作。把中华文化资源和燕赵文化内蕴作为文艺生产的题材库和创作源,大力实施精品创作工程,推出一批历史底蕴深厚、河北特色鲜明、滋养涵育人心的文艺精品。加大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文学、戏剧、电影、电视剧、广播剧、广播电视节目、美术书法音乐舞蹈等重点作品的扶持力度,推出更多展现传统文化魅力的精品力作。积极实施戏曲剧本扶持计划,建立优秀戏曲剧本资源库,贯彻实施“像音像”工程,组织开展丰富的戏曲文化活动。组织创作以优秀传统文化为题材的系列短剧、纪录片、专题片,推出一批原创节目栏目,扶持创作一批网络剧、微电影等优秀作品。加强文艺评论,加大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河北优秀历史文化的评论推介,深入开展河北文化资源的系列采风、创作和展览展示活动。

四、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从增强河北文化软实力的要求出发,切实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宏观指导,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要研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协同推进、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新格局。要重点加强国家层面15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主要项目的承接工作,争取更多的资金、项目和政策等资源向河北倾斜,在全国争先创优。

2.加强政策法规保障。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统筹整合各级财政相关资金,支持河北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重点项目。落实国家信贷支持政策,完善相关配套、奖励、补贴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吸引社会资金,鼓励推动企业、社会组织等共建文化项目,建立社会人士捐赠文化建设荣誉制度,在冠名、宣传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大对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资源保护利用的支持力度。制定和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的政策措施。优化人才政策,完善培养扶持和奖励激励机制。推动地方文化立法,在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内容。加强文化市场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3.营造浓厚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和社科期刊要通过开设专版、专栏、专题或文化副刊等方式,加大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的宣传。要积极开展网上宣传,运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和新传播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网络文化活动,讲述中华文明知识、传统美德和人文精神,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教育效果。要大力推动社会宣传,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优秀文化的覆盖宣传,组织厂矿、企业、社区、机关、军营、学校等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加强文化建设,开展文化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争当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者,营造全社会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浓厚氛围,努力实现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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